7月起我国将开征旧家电处理费每台35-85元
财政部30日发布,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开征放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这是国家为增进放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环境掩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于日前联合发布了《放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利用管理措施》。
措施指出,缴纳该基金的对象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其中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含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
措施明确,基金将分辨按照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销售、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定额征收。纳入基金征收领域的电器电子产品按照《放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履行,财政部会同环境掩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放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补贴资金的实际需要,在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心见的基础上,可适时调剂基金征收标准。
根据措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应缴纳的基金,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缴纳的基金,由海关负责征收。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按季申报缴纳基金。
措施规定,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利用环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生产用于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已缴纳基金的,国内销售时免征基金。
对于基金利用领域,措施指出,重要包含放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放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电器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及相干信息采集发布支出;基金征收管理经费支出;经财政部批准与放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干的其他支出。
措施同时规定,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整机放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电脑85元/台。